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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  中工快评丨商家直播镜头屡越界,别拿消费者当“引流工具”

      发布时间:2026-04-17 来源:惊恐失色网作者:VIP简儿

      中工网评论员 武文欣

      理发被怼脸拍、吃饭被围观、健身被网友“评头论足”……在“万物皆可直播”的当下,为了引流,不少商家在未提前告知顾客并取得同意的情况下,擅自将其纳入直播镜头。稍不留神,消费者就成了商家直播间里的“免费素材”。

      镜头之下应有边界,商家不应把消费者当成“引流工具”。

      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:“自然人享有肖像权”“未经肖像权人同意,不得制作、使用、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”,同时规定了几种可以不经肖像权人同意的情形。这意味着,大多数情况下,未经本人同意,拍摄并公开他人肖像,都可能构成侵权,在公共消费场所未经允许的直播拍摄和公开,并非可以“豁免”的情形。

      若任由“被直播”乱象蔓延,不仅会破坏消费体验,也会透支行业信任。

      正如多方建议的,商家开展直播应遵循“提前告知、明确同意、尊重意愿、应遮尽遮”原则——在显著位置贴提示、逐个问意愿、不愿就停拍、入镜需打码;直播平台要简化投诉通道,接到相关举报后快速响应,对多次违规的账号及时限流、封禁;消费者一旦发现“被直播”,可当场要求停止拍摄、删除画面,注意留存直播录屏、现场照片、沟通记录等证据,协商不成立即投诉维权……

      吃饭、理发、健身、泡温泉,如果总是有摄像头在“偷窥”这些生活日常,人们还有隐私和安全感可言吗?对任何商家、任何人来说,法律都是不可逾越的红线,整治“被直播”乱象,应该有更多硬核举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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